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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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评价;评价体系;卫星遥感;卫星遥感监测;卫星;水质预测;定量分析;监测质量;应急监测;自动化;绿色;重点实验室;水环境;水质;体系研究;环境介质;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水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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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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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课题方向
定量评价;评价体系;卫星遥感;卫星遥感监测;卫星;水质预测;定量分析;监测质量;应急监测;自动化;绿色;重点实验室;水环境;水质;体系研究;环境介质;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水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资助力度
*
资助范围
全国
截止时间
*
公告原文
为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作用,本着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现面向国内外接受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欢迎相关学科优秀专业人员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项目研究申请,重点实验室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予以资助。
一、资助范围
1. 生态环境监测方向
(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高效、绿色、多物质自动化前处理装备技术研发;
(2)新型污染物定性定量分析技术研究;
(3)新型、高效、快速的现场走航应急监测技术研究;
2. 环境介质中污染物预测预警及溯源技术研究
(1)大气污染物预警技术
(2)水质预测预警技术
(3)水污染特征污染物溯源预警技术研究
3. 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
(1)水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
(2)水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研究
4.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
(1)环境监测质量定量评价体系研究
(2)质量控制技术研究
(3)自动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
二、基金申请与管理
凡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开放课题基金的申请者一般应是在职的有副高职以上职称或在读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优秀青年科技工作的申请不受资历限制。本次开放课题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大于5.0-10.0万/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0-5.0万/项。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始于课题负责人与本中心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原则上为1~2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开放基金资助的成果署名单位须包括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Zhejiang Key Laboratory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Forewarning and Quality Control)(至少为第二单位),开放基金成员一定有本重点实验室成员。资助金额5-10万,成果不少于2篇SCI文章,其中至少1篇SCI文章通讯联系人为本重点实验室成员。资助金额1-5万,成果不少于2篇文章,其中至少1篇SCI,至少1篇文章通讯联系人为本重点实验室成员。所有开放基金均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及质控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管理。
三、受理时间及方式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收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申请者填写开放基金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确定资助后填写双方盖章,纳入基金管理。
联系人:姜想
联系方式: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电话:0571-89975310
邮箱:2868351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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